发布日期:2024-09-02 02:27 点击次数:61
澎湃新闻消息,周杰伦起诉网易《天下3》不正当竞争案二审结果出炉。
\n近日,周杰伦、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的诉讼案二审宣判,据澎湃新闻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认定周杰伦、杰威尔上诉理由不成立。
\n法院认定,周杰伦新专辑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道极为普遍,《天下3》微博自费转发抽奖等回馈玩家行为无盈利性质,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难以让公众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联想,《天下3》被控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n2022年7月,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2023年4月17日,杰威尔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网易告上法庭,起因是2022年时网易在推广旗下游戏《天下3》时,曾将周杰伦新专辑的元素制作成游戏道具,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内举办转发抽奖送周杰伦新数字专辑及演唱会门票的活动。
\n杰威尔方认为,网易的上述行为属于不正当借助周杰伦的超高人气、新专辑的超高热度及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程度,为游戏引流,从而增加游戏用户最终实现获利,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网易方公开刊登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n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今年年初,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定网易方胜诉,“周杰伦败诉”一事也登上热搜第一,引发舆论热议。
\n据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二审认为,周杰伦、杰威尔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网易、网易雷火通过上述行为获取竞争利益,或者攫取了周杰伦、杰威尔公司通过发行专辑、举办演唱会产生的经济利益。从相关消费者在微博等平台的留言来看,其并未因为网易和网易雷火提供的商品、服务与周杰伦、杰威尔公司之间产生对应的关联关系或者导致混淆。周杰伦作为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应当对网络上提及其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
\n此外,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时,与之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道极为普遍,转发抽奖赠送专辑的活动也较为常见。虽然网易和网易雷火在客观上使用了周杰伦及其歌曲名称,但其行为并未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或诚实信用原则。《天下3》的自费抽奖、秒杀活动具有福利性质,属非盈利性活动,网易和网易雷火不从中直接获利,且提供的周杰伦专辑系正版,不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n此外,《天下3》此前也已公开澄清与周杰伦、杰威尔之间不存在合作关系,消费者不会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关系的联想。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天下3》胜诉,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该裁决为终审判决。
\n对于此次判决结果,北京市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常巍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明星,其成为公众话题是十分常见以及无法避免的,因此其应当承担一定限度的容忍义务,“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使用或者附带明星话题,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允许他人正常地发起或参与明星话题的行为。”
\n贾常巍认为,在涉及明星相关权利的案件中司法应当尊重产业规律和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一方面,法院应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这包括对名誉、隐私和肖像权的保护,以确保明星能够享有与普通公民相同的法律权益。另一方面,法院也应防止相关诉讼滥化为‘商业维权’,耗费司法资源。在市场能够自我调节解决竞争冲突的情况下,法律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干预,将竞争冲突的解决优先交给市场机制,避免因滥用一般条款的行为而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范围的不当扩大化。”
\n原标题:独家|周杰伦起诉网易不正当竞争二审被驳回:公众人物应对网络话题有一定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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