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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网红“雪梨”吸毒博主被永久禁言
发布日期:2024-09-02 02:26    点击次数:112

8月28日晚,杭州警方通报了网红“雪梨”被曝吸毒事件。对黄某某举报吸毒的朱某某(女)、倪某某(女)、吴某某(男)三名当事人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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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注意到,在网上发文举报网红“雪梨”吸毒的黄某某微博账号(@Candy要飞)已被永久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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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晚,名为“Candy要飞”的微博账号,突然在几个小时内发布多条留言,实名举报网红“雪梨”(朱宸慧)在酒店开房聚众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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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看到“Candy要飞”的爆料后,立即询问“雪梨”跟其前夫张珩,“雪梨”方面删除了询问的留言,并将微博设置成不能评论,而张珩回应称“Candy要飞”的爆料是虚假不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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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凌晨,“Candy要飞”继续发文称,对于“雪梨”疑似聚众吸毒事件,已经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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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雪梨”针对网络爆料其涉毒插足传闻发布严正声明,表示针对造谣内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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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晚,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对黄某某举报吸毒的朱某某(女)、倪某某(女)、吴某某(男)三名当事人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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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朱某某等人吸毒系吴某某杜撰后告知黄某某,黄某某听信后报警,并未经核实即在微博连续发布多条不实信息,引发网络热议。当地公安局现已依法对吴某某、黄某某传唤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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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网友保持理性,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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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报发布后,记者查询发现,此前指控“雪梨”吸毒的@Candy要飞 账号因违反社区公约,被永久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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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诽谤会受到什么处罚呢?记者翻阅了相关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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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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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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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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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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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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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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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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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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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侮辱罪、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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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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